学院奖学金制度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树立良好学风、校风,培养合格人才,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制度:
一、奖学金种类
1、学习标兵奖学金。奖给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2、学习优秀奖学金。奖给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3、勤奋奖学金。奖给学习成绩一时达不到要求,但学习很勤奋的学生。
4、优秀干部奖学金。奖给在学生会、团委、班级及学生社团工作中积极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
5、特困学生奖学金。奖给家庭经济困难而学习十分刻苦的学生。
6、单项奖学金。奖给在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或学生社团组织、在知识竞赛和技能表演中表现突出并获奖的学生。
7、专项奖学金。是社会贤达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按专项奖学金的章程发奖。
二、奖学金等级、金额及比例
1、特等奖学金,每学年评一次,奖金1000-3000元,不定比例。
2、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学年评一次。
一等奖学金,奖金300元,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5%。
二等奖学金,奖金200元,比例为学生总数的8-10%。
三等奖学金,奖金100元,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2-15%。
3、特困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一次,奖金500-1500元,不定比例。
4、单项奖学金,金额、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5、专项奖学金,金额、比例按专项奖学金的章程而定。
学习标兵奖学金为一等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为二等奖学金或三等奖学金,勤奋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可为一等奖学金,或二、三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在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评奖学金的总比例原则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0%。优秀班级够条件的多,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够条件者少的班级,适当减少比例。每个学生个人所获得的奖学金不得重复发给,即:个人获多项奖项时只颁发最高奖项,其余奖项不重复颁发。
三、评奖条件
1、勤奋学习。学习刻苦用功;上课认真,不违反课堂纪律;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参加早读,参加晚自习,自习课能自主自觉学习;适当利用课余时间和双休时间学习;按时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2、学习成绩好。各科考试平均成绩,特等奖学金,在同专业全年级排名第一;一等奖学金,全班排名在班级人数的前8%(例:某班学生50人,50×8%=4,排名在前4名);二等奖学金,全班排名在班级人数的前20%;三等奖学金,全班排名在班级人数的前30%。勤奋奖学金、特困学生奖学金,成绩可低于排名前30%的要求。
3、思想品德好。思想进步,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该学年或该学期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学校明令禁止的陋习,如:打架关殴、抽烟、酗酒、打牌赌博、染发、男生戴首饰、女生穿吊带衫和超短裙裤、中专生谈恋爱等。
4、优秀学生干部评奖条件按有关规定。评特等奖学金必须在以上几个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和突出的成绩。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评定工作每学期举行一次。期末完成初评、公示、确定报批名单、填写申报表等手续。
2、各班要认真组织全班同学学习讨论,在此基础上班主任组织班委干部依据评奖学金的三个条件,提出初评名单。
3、将初评名单在任课教师中公示,在同学中公示,听取任课教师和同学们的意见。
4、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确定报批名单,填写《奖学金申报表》。
5、下一个学期的第一周查看考试成绩,重新审定报批名单,并奖重新审定后的申报表报院长室审批,在开学典礼上颁奖。 |